鍾期榮博士與香港社會工作教育
鍾期榮博士讀法律出身,雖然沒有受過社會工作訓練,但自1956年起參與香港社會工作教育,至2001年中風為止,長達45年之久。她對香港社工教育的貢獻,可分為3個時期來叙述:在上世紀香港社工教育的草創期,她主要參與教學工作;到60年代出任浸會書院社會學及社會工作學系系主任時,她不但推進了學系的發展,並開創了社工學生投身義務工作的風氣;到1971年創立樹仁社工系,她從零開始,培訓出超過1,000名畢業生服務社會。
參與社工教學
在香港早期的社工教育中,鍾博士的主要貢獻是參與教學工作,貢獻出她在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以及她在巴黎刑事學院鑽研青少年犯罪問題的成果。
香港大專院校的社工教育,始於1950年香港大學開辦2年制社工證書課程和1年制社工文憑課程(給學士學位持有人修讀)。1956年,浸會書院開辦社會學及社會工作學系,而崇基書院也在同年創辦宗教研究和社會工作系。鍾博士在1955年移居香港後,於1956年開始在專上院校授課,包括在浸會社會學及社會工作學系講授犯罪學等科目。1960年,她也開始在崇基宗教研究和社會工作系任教。
推進浸會社工系的發展
1967年,鍾博士接受浸會邀請,出任社會學及社會工作學系系主任。當時,鍾博士除處理學系行政事務外,還負責講授社會立法、社會福利行政和社會問題等科目,並督導學生在社會服務機構實習。翌年,鍾博士兼任文學院院長。在鍾博士的領導下,社會學及社會工作學系與其他院系,一同通過政府的評審,使浸會在1970年獲政府批准根據《專上學院條例》註册成香港第一間認可專上學院。
鍾博士1998年在《奮鬥者的足迹》一文中回憶這段歷史時,深情地表示:「從朝至暮,投入極度繁忙的工作。在我苦心經營下,浸會學院很幸運通過了港府的評審,獲承認為本港第一間依《專上學院條例》註冊之院校。其後更被納入大學及理工資助委員會(現稱大學資助委員會即UGC),進而成為今日之浸會大學,我的苦心實幹,到此可說看到花開結果了。」
在1968—1972年就讀浸會社會學及社會工作學系的葉臣龍接受《樹仁簡訊》訪問時表示,當年學系學生人數約100人多一點,3年級開始分流為「社會學」和「社會工作」兩個課程。同學們當時以能修讀「社會工作」感到幸運,因為競爭學位非常激烈,大概是60多人競爭20至25個名額。就算學生有獻身和服務社會的志向,也不一定被選中,因為學系還會對學生的能力和個性等多方面作評估。
葉臣龍説:「Dr. Chung(按:鍾期榮博士)會參與挑選學生。她態度很認真,要確定修讀社工的同學真的合適,以及具有服務社會的心。」葉臣龍畢業後長時間服務於香港戒毒會,主要輔導住院戒毒者和美沙酮診所外診飲藥者。
鍾博士另一名學生陳蘭德博士接受訪問時表示:「當年浸會沒有政府資助,Dr. Chung很努力去聯絡福利界和學術界知名人士,邀請他們到浸會出任兼職講師。例如社聯前總幹事許賢發、香港小童群益會前總幹事周健林,就是在Dr. Chung的誠意邀請下在浸會夜間授課。」
陳蘭德博士又説:「鍾博士花了很多精力為學生找尋合適的實習職位,務求實習經驗能給予學生連結理論。她常訓勉學生,不論實習或從事有薪工作,都同樣要盡出己力,因為學習不單單是為了滿足求知慾,而是要將所學和積聚的經驗貢獻社會。」陳博士曽任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主要講授家庭和兒童福利,2009年退休後轉任兼職講師。
推動學生參與義務工作
鍾博士出任系主任期間,常常鼓勵學生走入社區,參與義務工作;並推動學生在暑假籌辦青少年活動,服務低下階層的青少年。
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現任行政總裁邱浩波接受訪問時説,他在1969年入讀浸會社會學及社會工作學系。「在Dr. Chung的鼓勵下,我在1970年在系內成立了一支義工隊,走入社區,提供服務。由於我在實習之外,還參與義務工作,因此累積了不少社會服務和人生經驗,使我畢業後投身社會工作時更有信心。這是Dr. Chung的社工教育理念的獨特之處,是非常值得表揚的。」
葉臣龍當年在鍾博士的鼓勵和推動下,積極參與籌辦青少年暑期活動,利用社區會堂和學校,免費舉辦多元化文娛康樂活動。他説:「當時由私立學院舉辦這類活動,可説是首創的。貧困的青少年在暑假期間因而也有正當的身心社交活動,避免誤入歧途。」
陳蘭德和葉臣龍對鍾博士着重培養學生品格,教導學生以服務社會為己任,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陳蘭德説:「Dr. Chung對香港社會工作教育有很多突出她個人風格的貢獻。她極之重視培養學生的品格,以及貫通理念和實踐。她以身教強調做人除了要關愛別人外,還要有面對逆境的毅力,以及在面對學習、生活和工作的挑戰時要有責任感和承擔感。」
創立樹仁社工系
鍾博士於1971年4月離開浸會,同年9月創辦樹仁書院,出任校長,並開辦社工系。回顧這兩個社工系時,縱有辛酸,但更多的是自信與自豪。她在《奮鬥者的足迹》中曽這樣説:「我自1967年起以辦社工系著名,至1982年我一手創辦的樹仁社工系也正是最受當時社會人士讚賞而享譽甚隆。」
邱浩波接受訪問時指出,香港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急速發展,社會出現了不少問題,對社工有很大的需求。鍾博士離開浸會後創辦樹仁社工系,「在培訓社工人才方面,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
鍾博士繼續以她的理念建立全新的樹仁社工系,設計了一個既廣泛,且由淺入深,亦顧及學生德行培養的課程。學生就讀第一及二年均須修讀中文,科目內容以先賢的教誨為主,着重個人的品格修養。
1978年,政府確認樹仁的專上學院地位,但因鍾校長和胡鴻烈校監拒絕改行「二二一」學制,因而不獲政府任何資助。鍾校長堅毅不屈,獨力支撐一個私立的社工課程,努力邀請學術界和社福界中有真才實學的人士出任教師。鍾校長洞察到當時社會工作知識及理論正處於發展階段,而歐美在這方面的發展都較為成熟,遂邀請了從美國留學回來的吳洪亞老師及加拿大回港的葉衍枝老師,任教社會工作科目。他們所用的教材多從外國引入,鍾校長認為這會讓學生學到較先進的知識和理論。據1974年畢業的社工系校友李建賢博士表示,當時社工系老師所教授的知識的適切性,得到香港社會工作訓練委員會的Professor Richard Nann的高度評價。
着重研究法及統計學
鍾校長深知解決社會問題須對問題的根源、發展及影響有確切掌握及了解,這樣對問題的介入及處理手法才會準確。她邀請當時曽留學歐美的社會學者如黃志涵老師及陳永泰老師,稍後的區紀勇老師及馮成聰老師加入,任教社會研究法和統計學等,以鞏固學生在社會學、研究法及統計學的基礎,好使學生日後能發掘及研究社會問題,貢獻社會。
同學他們一方面須努力學習社會統計及研究法,另一方面亦要抓緊社會工作技巧及知識,並須在四年級把兩方面知識技巧結合,在畢業前完成一項社會工作定向研究(Directed Research in Social Work)。據當時的社工系同學説,在兩者均須兼顧的學習過程中,遇上不少學術挑戰;但是,從學生畢業後就業及升學反映出,他們的統計及研究能力均能勝任工作及學術上的需要。社會統計及研究法是社工系一個强項,至現在還是課程的組成部分。
以研究青少年問題見稱的鍾校長,也把不少與青少年工作相關的學科納入課程內。當時社會工作諮詢委員會的Professor Richard Nann,肯定了青少年工作是樹仁社工課程的強項。
周永新教授讚賞實習安排
鍾校長認為,學生須得到充分的實習機會,才能應付日後複雜的社會環境,所以在樹仁創辦初期,社工學生必須在三年級全年、緊接着的暑假及四年級全年進行實習,每個同學的實習時數不能少於1,248小時。雖然樹仁學院不是由政府資助,但鍾校長仍能為每名實習同學找到合資格社工導師,提供義務的個人督導。這些導師來自政府及非政府機構,部分是鍾校長在浸會及樹仁社工系的門生,部分是社工界同工,全部擁有認可的社會工作學位,並在社工界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對社工系的實習同學提供專業督導,所有實習及督導均在政府或非政府機構福利單位進行。雖然現時樹仁社工學位課程的實習安排已有所改變,但四年課程內的3個實習仍然維持,而實習的時間則不能低於1,024小時。
鍾校長一直以來與社福機構維持緊密的聯系,為學生爭取實習機會,贏得社會的稱許。在1990年代後期出任社工系External Examiner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周永新教授對此也表示讚賞。
周永新教授接受訪問時説:「當時,樹仁社工系課程差不多已達致學士學位課程的水平。我注意到,學系的實習安排做得不錯,與實習機構的聯系緊密,在當時比某些院校還要好一點。課程中有關青少年工作的科目和教學,也辦得不錯。但當時兼職老師為數不少,出現了師資不穩定情況。」
提供升讀社工碩士的機會
為了給社工學生提供進修及畢業後在社工界晉升的機會,鍾校長在1981年與美國亞拉巴馬大學社會工作系合作,開辦社工碩士課程。報讀的樹仁社工系畢業生,在香港完成修讀課程第一部分後,再到美國完成課程第二部分,便可取得由該校頒授的社工碩士學位。1987年,香港政府確認擁有該碩士學位的畢業生,可投考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職位和其他需要大學資歷的職位。
2001年9日18日,鍾校長在工作期間中風入院,但她仍然非常關心社工系評審及由文憑轉為學位的事。社工系於2002年正式開辦學位課程後,因應社會環境轉變,為課程加入了不少新科目及新元素;但鍾校長訂下來的課程設計,至今仍沿用着。
鍾期榮校長把大半生貢獻給教育,特別是社工教育,為香港訓練出大批有能才、有抱負、有承擔的社會工作者,貢獻香港社福事業。鍾校長雖已離去,但她建立的社會工作教育課程架構,以及她的言教身教,將繼續為社會做出貢獻。
2014年5月3日 | 資料來源:樹仁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