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學生的定義
根據教育局的指引,持有下列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證件介定為「本地學生」:

- LS1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或
- LS2 由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享有香港特區的居留權/入境權之證明文件;或

- LS3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 或
- LS4 來港就業入境簽證/進入許可證; 或
- LS5 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獲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該簽證/進入許可證時未年滿18歲的學生); 或
- LS6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簽證/進入許可證); 或
- LS7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簽證/進入許可證); 或
- LS8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簽證/進入許可證); 或
- LS9 無條件限制逗留(簽證)


本地DSE非華語學生 (Local DSE Non-Chinese Speaking Students)取錄安排

 

1. 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試(HKDSE)之非華語學生(Non-Chinese Speaking Students)取錄安排

• 非華語學生之定義是根據教育局之定義,即符合以下特定情況: (甲)學生在接受小學及中學教育期間學習中國語文少於六年時間;或(乙)學生在學校學習中國語文已有六年或以上時間,但期間是按一個經調適並較淺易的中國語文課程學習,而有關的課程一般並不適用於其他大部分在本地學校就讀的學生。

• 本校接納本地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試(HKDSE)之非華語學生遞交以下中文科成績用作證明申請人之中文能力,並可以此成績當作取得核心中文科3級成績計入最佳五科成績內:

  1. - GCE中國語文科達D級成績;或
- GCSE/IGCSE中文卷E級/3級或以上; 或
  1. - IB中國語文科達四分或以上;或
  2. - 應用學習中文達標或以上*;或
  3. - 其他同等學歷

*應用學習中文並不能當選修科之用。

 

2. 部份適合於非華語同學就讀之推介課程

  英國語言文學(榮譽)文學士

  法律與商業(榮譽)商學士

•  心理學(榮譽)社會科學學士

•  社會學(榮譽)社會科學學士

 

持有海外學歷之本地學生 (Local Students With Other Academic Qualifications)取錄安排

一般而言,申請人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而於海外留學,均會被視為本地海外學生。如不持有本地永久居民身份則會被視為非本地生。欲了解「非本地學生」之定義,請參閱 「非本地學生」頁面。

請注意,所有香港樹仁大學新生均需接受中國語文及文化課程。 對於母語並非華語之本地學生,將需於入學後修讀相關中國文化科目(以英語教授) 以符合大學之語文畢業要求。

 

此外,以下包含華語元素之課程及科目,包括但不限於中國語言及文化、歷史、社工、專業輔導或中英翻譯等,修讀學生必須具備一定程度之中文寫作及語言能力 (包括廣東話) 。學系或會向非華語(包括國際學生)申請人進行面試或筆試以確保申請人適合修讀有關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