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大开讲 12:民初倡导女权 改变女性地位
作者:彭淑敏博士(香港浸会大学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现为香港树仁大学历史学系助理教授。)
综观中国的历史发展,自从进入农业社会经济发展开始,男性农耕及经济生产能力备受重视,社会普遍流传「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价值观念,一夫多妻制更反映中国女性的地位低微,必须遵从三从四德等传统道德规范。在「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下,中国传统妇女的角色往往处于从属地位,女权低落,传统教育以培养妇女成为「贤妻良母」为人生目标,致使中国妇女服从于传统的等级关系制度,在家庭中则以父权限制她们的角色和地位。
中国自晚清开始推动废除奴婢及反缠足等恶习。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推翻满清政府后,在社会思潮变革大趋势下,实施一系列社会改革,包括女性改革运动,并建立一夫一妻制度,实行自由婚姻,也逐渐实行普及女子教育,给予中国妇女教育机会,同时改变家庭观念,鼓励中国女性从传统束缚中解放出来,启发中国妇女向现代转型,形成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民初五四运动时期的思想启蒙与改革,如打破旧礼教、婚姻自由、职业自由、经济独立、男女同校,以及引入新知识及新学说,增加了中国妇女学习新知识的机会。她们积极参与国家及社会之发展,在接受教育、发展事业、从政及参与妇女解放活动等各方面,建构独有的身份认同。
国民政府于北伐成功后,制定民法解决女权问题,承认男女均有同等财产继承权、规定自由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等,甚至规定男女应守同样的贞操道德观念。中国妇女摆脱传统限制,突破思想自由,男女平权主义得到国家及社会认同,倡导女权的观念日渐成为时代风气,促使中国的女性地位产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了解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后,下期仁大开讲为大家介绍香港的潮籍盂兰胜会。
原载于香港文汇报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