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签证申请(仅适用于非本地申请者)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条例,所有非本地同学及未持有有效之签证来港就读均需办理学生签证。非本地申请者在接受录取并完成相关注册流程后,需于完成网上注册后一周内通过本校入学系统[本科课程]提交相关学生签证申请材料(请参照下列清单)。
| 学生签证申请表 ID995A | |
|---|---|
| 必备文件 | 证件照(Size: 2M .jpg 格式) 居民身份证 / 护照 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往来港澳通行证(仅适用中国内地,若有) |
| 经济状况证明 经济状况证明副本 (建议准备课程总学费两倍或以上的存款证明) (活期 / 定期的存款证明、月结单均可) 经济承诺书 (只适用于经济状况证明非申请者本人名下) 资助人需签署经济承诺书确定将担保申请者在港升学之开销 |
|
| 关系证明文件 (只适用于经济状况证明非申请者名下) |
资助人身份证明副本 |
| 关系证明(申请者本人出生证明或者家庭户口本副本) | |
| 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适用) | |
| 申请者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香港入境处提供的 ID995A 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签证办理一般需时六至八周。而学生签证审批的实际日期,将取决于香港入境处的核批程序的处理。若出现个别需要提交额外补充数据之情况,处理时长将延长。此外,若申请人并未有于限期前提交基本所需证明文件,招生事务处 (下简称本处) 将当申请人放弃录取,亦不会继续处理此签证申请。这情况下,申请人曾缴付的所有费用和提供之所有文件均一律不予退还。
2) 学生签证及其他签证须知
前提须知
- 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入境条例,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有效逗留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读,都必须在来港入学前取得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有效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持访客或旅游签证者不可在港注册入学及就读。
- 除非你已持有《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下的签证/进入许可或获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时已年满18岁的人士,否则计划来港学习的非本地学生(详见下文定义)均须透过本处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学生签证申请表及附上所有所需文件。
- 由于本地学生及非本地学生之入学申请均按不同招生机制及核定名额处理,相关学费标准亦有所区别。申请人有责任确保所申报之身份数据准确无误。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身份有所变更,其申请将按相应身份类别重新处理。若申请人在获录取后才申请更改其本地/非本地学生身份,校方有权取消其现有录取资格,并要求申请人按照适用的招生机制重新提交申请。有关入学及注册事宜,请浏览本科入学系统内的新生入学注册程序手册[只供获录取之申请人阅览]。
我是本地生 / 非本地生?
本地生定义
根据教育局的指引,持有下列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发出的证件介定为「本地学生」,本校将不会为持以下证件之申请者办理学生签证:
- LS1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
- LS2 由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发享有香港特区的居留权/入境权之证明文件;或
- LS3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或
- LS4 来港就业入境证/进入许可证;或
- LS5 受养人证/进入许可证(获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发该证/进入许可证时未年满18的学生);或
- LS6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证/进入许可证);或
- LS7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证/进入许可证);或
- LS8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证/进入许可证);或
- LS9 无条件限制逗留(证)
常见本地生证需提交文件
| 签证类型 | 需要提交之证明文件 |
|---|---|
| LS1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
| LS3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 | 由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发享有香港特区的入境权/居留权之证明文件 |
| LS5 受养人证/进入许可证(获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发该证/进入许可证时未满18周岁的学生) | 1. 香港居民身份证 2. 受养人证/进入许可证(未满18周岁的学生) 3. 符合留港居留条件证明(适用于本科申请免入息审查资助)*: |
*政府于2025年7月31日公布修订政府资助专上课程学额和资助申请资格。根据有关修订,获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首次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时未满18 岁的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持有人,须在紧接所修读课程开课日前居港满两年,才符合资格申请政府资助专上课程学额和资助。政府已为上述修订设立过渡安排,即在2027/28学年(申请周期将于2026年10月开始)先设一年居港规定,而两年居港规定将由2028/29学年起实施。
就居港规定而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证明: (a) 申请人须提供在读证明,显示自己在计至所修读课程开课当年的五月三十一日为止的两年期内以全日制学生身分于本港开办正规课程的学校就读 ;或 (b) 未能提供上文(a)项所述证明的申请人,可向入境处付费申领涵盖该段两年期的出入境纪录证明,以显示申请人在该段两年期内,每年不多于90天不在香港。 就上文(a)项而言,该两年应涵盖申请人所修读课程开课年份5月31日前的两个常规学年。请按此浏览修订政府资助专上课程资助之常见问题。
i:在读证明
进入许可证时申请人须于所报读课程开课当年5月31日或之前的两年期间内,以全日本年满18岁的学生):
2027年入学:申请人需要在2027年5月31日之前1年期内以全日制学生身份在教育局所认可的在港开办的正规课程院校就读。
2028年入学:申请人需要在2028年5月31日之前2年期内以全日制学生身份在教育局所认可的在港开办的正规课程院校就读。
查询是否属于教育局提供的院校:官立中学、资助中学、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国际学校、私立独立学校及提供非本地课程的直资学校。
ii:出入境记录证明
不符合上文第(i)填规定的申请人,须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提交涵盖上述两年期间的出入境纪录证明,以显示申请人在该段两年期内,每年不多于90天不在香港。
记录证明申请:https://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records/str.htm
2027年入学者:
申请人在该一年期间,不得超过90天不在香港
出入境记录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7年的5月31日
出入境记录的涵盖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间,不得多于90天不在港
2028年入学者:
申请人在该两年期间,不得超过90天不在香港。
出入境记录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8年的5月31日。
出入境记录的涵盖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间,不得多于90天不在港及2027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不得多于90天不在港。
非本地生定义
根据教育局的指引,持有以下由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发发的证件介定为「非本地学生」:
- NLS1 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证;或
- NLS2 在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下的签证/进入许可证(IANG);或
- NLS3 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获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发发该签证/进入许可证时已年满18岁的学生)
请注意,NLS2 及 NLS3 之申请人如持有效签证可来港学习,则毋须申请学生签证。惟若申请人之现有签证未能覆盖整个就读学年,申请人仍须办理学生签证。若申请人拒办理学生签证,而其后因任何个人因素导致所持签证出现短签/续签失败/签证失效之情况,本校将不会为其重新办理学生签证。
非本地新生签证办理事宜
申请学生签证 / 许可证明流程
| 申请学生签证 / 许可证明流程 | |
|---|---|
| 第一步 | 申请者在截止日期前确认学位并缴交首期学费,正式成为本校学生 |
| 第二步 | 于注册后一星期内前往网上入学系统与「注册(3b):审核学生签证文件」填写 ID995A 及提交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1. ID995A 表格 2. 申请者近照 3. 居民身份证副本 4. 其他身份证明副本如:港澳通行证副本(如适用) 5. 经济状况证明复印本(建议须提供不少于总学费的两倍或以上的定期/活期银行存款证明,以证明具备足够经济能力来港就读) 如(4)中存款证明文件非申请者本人名下,则需额外提交以下文件: 1. 经济承诺书 2. 资助人的身份证副本 及 资助人与申请者关系证明(出生证明 或 完整户口本副本) 3. 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适用) |
| 第三步 | 大学招生处会审核申请者签证文件,如有需要,将会通过电子邮件要求申请人补交相关数据;如审核后确认无误,招生处会将签证文件递交至香港入境处以作审核。通常入境处审批时间为 6-8 周,期间请耐心等待入境处审批结果。 |
| 第四步 | 当您的学生签证获香港入境处批准之后,本处会第一时间为您代交签证申请费用并将相关下载链接及文件发给您。届时请于正式开学前完成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办理,以顺利来港赴读。 |
3) 常见问题
1. 我持有 IANG 课程能够报读香港树仁大学课程?
答:如您持有非本地生留港/回港就业计划签证(IANG),请确保您所持签证能覆盖完整的就读学年,且就读期间能兼顾学业及工作。期间因任何个人因素出现短签/续签/签证失效情况,本校将不会为其重新办理学生签证。
2. 如我未满 18 周岁,我在办理学生签证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如欲申请来港就读,申请人必须提名一名本地保证人。本地保证人可以是取录申请人的院校或个人。如保证人是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满 18 岁或以上;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熟悉申请人;以及有经济能力负担申请人的生活费及为其提供住宿。
此外,申请人如不足18岁,其父亲或母亲必须授权保证人或在港亲友作为申请人在港监护人,并提交由父/母及在港监护人双方签署的同意书。
3. 大学是否能为我办理学生签证?
答:大学会为学生提供签证申请指引及担保,协助学生将签证申请交至香港入境处,目的是未持有有效签证之学生能合法来港就读。惟请注意,学生签证申请属学生个人责任,学生须确保所提交之文件齐备,填写之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如因个人因素被入境处拒发签证,学生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此外,大学在代办签证申请时,一概不会考虑申请人其他非来港就读之目的,亦不会承诺已持有签证之申请人于现有签证与学生签证之间能无缝接轨。若申请人因个人目的而要求大学提早、延迟或重新代办学生签证,本处一概不予受理。
4. 我能不能延迟办理学生签证?
答:大学建议同学在获录取后立即开始办理学生签证。大学对因签证延误而导致的入学问题概不负责。此外,若申请人未于限期前提交基本所需证明文件,本处将当申请人放弃录取,亦不会继续处理此签证申请。这情况下,申请人曾缴付的所有费用和提供之所有文件均一律不予退还。
5. 在我获得入境处批准的学生签证 / 入境许可之前,我是否可持有旅行签证赴港就读?
答:不可以。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之学生签证、入境许可,方可参与大学课堂。
6. 如果我被香港入境事务处拒发签证的话?我是否能退还所缴费用?
答:若学生签证申请因个人问题(如拒签 / 未在限期前提交补充文件、无法解答入境处之提问、提交虚假资料等)被香港入境处所拒,大学将撤销其录取资格,已缴费用将不予退还。
7. 学校将签证文件交至入境处之后要等待多久时间?
答:入境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六星期处理来港就读的签证/进入许可的申请。倘若未能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资料,入境处将无法开始处理有关申请。除非有特别需要,申请人切勿向入境处查询申请的进展情况,以免延误处理申请的时间。所有申请均由入境处负责处理及审批。申请审批完全由入境处处长根据当时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酌情处理。即使申请已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入境处处长仍保留拒绝个别申请的绝对决定权。
8. 如何得知我的学生签证是否获批?
答:若申请者的学生签证获批,本处将实时通过电邮通知同学。
9. 现持之有效旅行证件有效期短于原修读课程的一般修业期,是否于申请时需要先换领新的旅行证件,以获取等同于原一般修业期的在港逗留期限?
答:在申请学生签证时,申请人可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换领新的旅行证件。本处建议申请者先行更换旅行证件以免中途误学业。
10. 大学能否为学生的随行人提供签证担保?
答:不可以,大学不会为学生的随行人提供来港签证担保。相关申请需由学生或受养人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
11. 申请学生签证期间,所需提交的银行存款证明需要显示多少资金,才会获得入境处接受?
然香港入境事务处未就此问题拟定确定的指定资金。
但根据本校《新生入学注意事项通告》中建议申请者提供之存款证明金额应为第一学年总学费的两倍或以上,以示您有足够来港学习与生活的经济能力。
如未能提供足够金额的存款证明,香港入境处亦可能要求申请进一步提供财力证明文件,以证明有能力负担整个修读期间在港的开支。
12. 中国内地申请者是否需要提交或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EEP)属于非强制性(optional)文件:
- 如您于申请学生签证期间持有可覆盖完整修读时长的港澳通行证,请您于系统中提交通行证副本。
- 如您于申请学生签证期间未持有港澳通行证,则学生签证申请期间您毋须提交通行证副本。但您需要尽快前往内地相关部门申请并办理通行证及相应的签注以保证能顺利来港学习。
13. 入学后我是否需要申请香港身份证?
根据《人事登记条例》,除获豁免或无须登记的人士外,凡年满11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包括获准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的人士),均须登记领取身份证。
请于抵港30天内通过网上预约申请办理香港身份证。详细请浏览:https://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hkic/bookregidcard.htm
14. 入学后如果本地生 / 非本地身份有变为应如何处理?
答:一般而言,本校只接受申请人持有之签证有效至入学年12月31日之课程申请,亚须于册时(如获录取)出示已续签之凭证。如学生之签证状态或「本地生/非本地生」身份出现变动,须及时通知所属学系及册处,按指示办理相关手续及补交费用差额:
如签证状态由本地生转为非本地生:请于签证即将失效前至少三个月通知招生事务处(未进行入学册)/学系或册处(已进行入学册)。大学将按实际情况为学生办理学生签证申请。学生亦须按指示补交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学费及保证金差额与签证费。
如签证状态由非本地生转为本地生:请于转为本地生后三个工作天内通知招生事务处(未进行入学册)/学系或册处(已进行入学册),并提交相关证明。大学会审视学生更改身份之提请,按情况处理,例如重新发出录取信、退还相关学费。惟请注意,大学保留一切重发录取信及退费之权利。若学生未能实时通报大学,或身份转换之日期为入学后一段时间,大学或不会退还该学期之学费。
请注意,大学不会时刻为学生办理签证申请。大学会审视学生更改身份之提请。若发现学生在没有更改身份之证据、或临近更改身份,甚至在身份变动后才通知学系/册处,学生或会面临扣考/休学/退学之情况,而已缴之费用亦不会退还。
15. 若在入学册时有关本地生 / 非本地生身份的政策有更改,如何处理?
答:大学将按当刻生效的政策作为依据,处理及定学生的本地生/非本地生身份。若有争议,大学有最终决定权及录取权。
16. 我报读本科以受养人签证(获发证时未满18岁)的本地生身份入读,但未能出示有效的在港就读证明,或留港证明。我是否失去本地生身份?
答:此情况下的学生仍然是本地生,但由于未能出示相关留港在读证明,故学生不能申请「为修读香港自资学士学位课程学生提供的免入息审查资助计划」[NMTSS]。但学生仍然可以按本地生身份缴交相应学费和申请其他本地生享有的相关服务。
17. 需要办理延期手续以便继续在港读书,如何申请延期逗留?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获准来港就读的人士,如有需要,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继续在港就读。有关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来港就读的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如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的延长逗留期限通常会逐年或根据其课程修业期(如适用)批出。你可亲自递交或以授权信形式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
申请时,一般须递交:(i) 填妥的 ID91 表格 (https://www.immd.gov.hk/hkt/forms/forms/id91.html);(ii) 申请人的旅行证件;(iii)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及 (iv) 目前就读院校确认学生继续就读而需延长逗留期限的证明,有关证明须显示该学生余下的修业期及预计毕业日期。
18. 若就读期间退学,能否继续留港?
如院校或学生因任何理由在课程届满前终止该学生修读已获入境处处长批准的有关课程,学生需办理相关退学手续,香港入境处亦将取消学生之现行有效学生签证。学生必须在学籍终止后的四星期内离开香港,如未能在指定时限内离港,便属触犯《入境条例》内有关违反逗留条件的规定。
19. 我是否能持有学生签证进行工作?
答:学生签证持有人在读期间的实习、兼职和全职工作,必须严格遵守香港入境处条例及大学的相关规定。(详见:https://www.immd.gov.hk/hkt/faq/imm-policy-study.html)
请注意,根据入境事务处处长所规定的从事工作的「不反对」安排,仅申请者持有有效的香港学生逗留许可,并于香港树仁大学修读相关课程的情况下适用。
如申请者其后转往其他院校及/或转读其他课程,本函所述的「不反对」安排将不再适用。除非香港入境事务处另行向您发发新的不反对通知书(No Objection Letter),否则您如继续从事任何工作,将会违反您的逗留条件。
4) 有用信息和联络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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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2 2570 7110
本科生电邮:admit@hksyu.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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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52) 2824 6111
电邮:enquiry@immd.gov.hk
网址:https://www.immd.gov.hk/h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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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申请者所支付的签证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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